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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月月,”忍住已经到了嘴边的’胖妞‘,陆瑾然心情颇好,“发夹我一个大男人留着没用,给你了,随你怎么处置。”

    “给我?”

    姜月眨巴着圆圆的眼睛,虽然这位陆叔叔说了好几次给自己,但还是有些懵圈。

    她仔细想了想,“可我头发短戴不了,我娘戴着不好看,还是给小姑吧!”

    宋宝娟一听这话来气了。

    小姑子是整个村子公认的大美人,十里八乡往上数三代找不出第二个,皮肤白白净净的,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不管穿啥衣服戴啥发绳都好看。

    自己虽然比不上她,但在村子里长得算是比较清秀的,就是皮肤生得不够白,再加上这会农忙晒多了太阳黑了不少,每年都要到过冬捂白了才敢穿亮色。

    不过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这臭丫头连狗都不如,就是条小白眼狼!

    宋宝娟心里气不过一把揪住小白眼狼的耳朵。

    “啊!疼疼疼……”姜月捂着耳朵呼叫,肉嘟嘟的包子脸都快要皱成一团。

    姜明城连忙拉开自家媳妇的手,“好了好了,她就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这个颜色确实不适合你,等下回我去供销社给你挑个适合的。”

    有丈夫顺着自己,宋宝娟这才饶过这只小白眼狼。

    其实她也没想要这个发夹,它更适合年轻小姑娘戴,而且这还是人家陆知青买来感谢小姑子的,除了小姑子以外其他人不适合收下。

    “小妹你收着吧!我们家小月那点头发戴不了发夹,也不合适,别浪费了陆知青的一片好心,事儿说开了就行了。”

    姜明珠无语极了。

    他哪来的好心,纯粹是拿自己当棋子给傅子琛添堵罢了。

    只是事已至此,她也不好再拒绝,伸手接过发夹看也不看直接揣兜里。

    陆瑾然冲她微微抬了下下颚,一副‘最后还不是收了我的发夹’的嘚瑟无赖样。

    芯子里脾气不算好的姜明珠成功被气到,恼怒地瞪了他一眼。

    想到前世自己十岁那年跟奶奶去庙里上香有个算命的老头说过自己天生桃花煞,身边的好桃花烂桃花都会被煞到,注孤生的命,把奶奶气得臭骂了那个老头一顿。

    随着时间过去桃花煞的命格渐渐被证实,比如中学时有男生写情书放到她的桌子里,好巧不巧碰到班主任临时挨个查手机查到那封未曾打开的情书,把男生狠狠地批评了一顿;还有男生在小树林旁边的荷花池逮着她告白,被教导主任抓到;大学时更是厉害,雷雨大作将追求者摆在楼下的心形蜡烛全都浇灭,把人浇成了落汤鸡……

    这样的经历她足足经历了十几次,一直牡丹到被电脑砸死。

    如果这种命格也带过来了,他们在一起后肯定不会让他有好日子过的。

    如果这种命格没带过来,那她也会想办法折腾他,把他折磨得不成人样,反正他以后会回到城里头,天高皇帝远地根本报复不过来。

    这么一想,姜明珠又没那么气了,边吃饭边脑补各种小皮鞭狠狠抽伤口撒盐的各种画面。

    陆瑾然却被她刚才瞪得有些愣神。

    女孩长了双漂亮的杏眼,瞳仁很大,乌黑灵动,平时看人总是温温柔柔的,仿佛含着一汪清泉,瞪着人时眼眸越发圆溜溜的,透着一股子孩子气,还挺可爱的。

    耳根莫名地有些发热,他连忙别开脸不再看向她。

    隐隐感觉到自己有些不对劲,但这种不对劲似乎没什么伤害性,并不会让他心生排斥。

    傅子琛心里一紧,右手缓缓攥紧手里的筷子。

    之前陆瑾然因为自己把人家姑娘牵扯进来就已经够让他心烦的了,如果他也像自己一样对她产生了兴趣,那就有些麻烦了。

    两人从小在一个大院长大,虽然关系不合,但十分了解对方。

    陆瑾然对于不感兴趣的人或物总是不屑一顾,感兴趣的会想尽一切办法弄到手里,如果有人敢跟他抢,宁愿毁掉也不会让别人抢走,霸道至极。

    自古以来两男争一女不要太常见,但多少会影响女人的名声,或许在城里一些进步女青年们看来是女人自身有魅力,可是他们现在在乡下,思想不够开放,男男女女干完了活都会扯村子里的姑娘们的各种是非。

    姜明珠那样温柔磊落、不断向上的姑娘不该遭受那些不堪的言论,看来得想办法提醒一下她,尽量避着点陆瑾然这个混世魔王。

    不知道自己耳红一下就让人如临大敌的混世魔王陆瑾然吃完饭后洗了脸躺在床上阖眸休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