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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晚易书月和宋琛说了很多话。

    她说自己和陆珩熟起来就是因为一起喂学校里的流浪猫。野猫只喂不绝育的话,只会有越来越多的小猫受罪,可易书月没有养过猫,也怕被野猫抓伤,迟迟不敢上手,是陆珩帮的她,然后开车去最近的宠物医院。

    她还说,陆珩最开始就和她表明了自己有一个白月光。他和季婉知也是高中同学,两人还是同桌,他追了季婉知两年都没有结果。

    后来在陆珩的逼问下季婉知才承认,她早就对未来做好了打算,打算去报考国外的学校,不想两个人一起承受异国恋的折磨,索性不给他留念想。

    陆珩说自己可以等她回国,季婉知笑了笑,没有信。

    结果他还真的等了六年。

    易书月喜欢和人分享生活的习惯到现在也没有变,只是一直没找到能分享的人,这些年憋了很多话,终于找到了能够倾听的人。

    陆珩不用说,他们本来就没有感情,秦梦经常和林景熙腻在一起,她也不好意思给她发很多消息打扰二人世界,易书月这么大个人,也不好天天和父母腻歪。

    宋琛就像能把她补圆满的那个缺口,无论她说什么他都能安静听着,时不时给出一针见血的建议。

    但六年的跨度并不是一晚上就能填补的,易书月说了会儿眼皮子就开始打架了,窝在冷冰冰的床上,有点怀念在宋琛怀里的感觉。

    他的身体很温暖,像个暖烘烘的大火炉,肌肉也很结实,抱起来很舒服,也会很有安全感。

    易书月闭上眼,不太清醒地嘟哝:“我还是早点回去吧。”

    习惯真的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她才和宋琛睡了两个月,就开始不适应一个人睡觉的感觉了。

    手机那头传来压低了声音的轻笑,有点哑,她甚至都能想象出这个时候宋琛会是个什么表情。

    “你还知道回来。”他说,“睡吧,记得早点回家。”

    他会想她的。

    次日,易书月在迷迷蒙蒙中被脑袋边的电话铃声吵醒。

    她昨天和宋琛打电话,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手机就放在耳朵边上,连电都忘了充。

    易书月睁开一只眼,看了眼来电显示,划向接通后扔到边上继续闭眼,语气里黏黏糊糊的鼻音很重:“喂?”

    “你还在睡觉?”

    打工人秦梦发来质问:“易书月,你家都快被小妖精偷了,你还睡得着觉?”

    什么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