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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座城市都会有一个区域,在这里,道路狭窄黑暗,来往的行人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低矮破旧的老旧房子并肩而立,冬天的时候,无论糊上多少层废纸和树叶,这些房子总是在透风,让蜷缩在屋里的人们在凛冽的寒风中无处藏身;而一到夏天,这里就污水四溢,成为蚊虫繁殖的最佳场所。只有社会最底层的平民才会在这里生活,将一生中的绝大部分时光消耗在这里,生老病死,直到自己孤苦贫穷的生命走到尽头。

    这样的区域,叫做贫民窟。

    今天,这里迎来了一个幼小的访客。

    看起来,这是个十岁出头的孩子。他面目英俊,神色有些木然,乌黑发亮的头发从考究的衣饰上垂落,如同一匹冷艳的绸缎,在空中飘荡。尽管年纪幼小,可我们已经能够感受到他身上显现出的,与这卑贱环境格格不入的高贵和文雅了。

    不时地有身穿打着不知多少补丁的衣服的成年人向他曲身行礼,与他同龄的孩子们看见他都光着脚远远地跑开。仅有的常识告诉这些贫苦的住户,正向他们走来的这个孩子或许是个赌气离家出走的贵族子弟。虽然他还是个孩子,可对待他的态度稍有不敬就有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少爷……”那孩子沉默的脚步被一个怯生生的询问声打断了,一个比他稍微年长些的少年卑怯地躬身行礼,恭谨地站在一旁。

    “少爷,施舍点吃的吧……”那瘦弱黝黑的少年伸出手去,手上带着似乎永远也洗不掉的黑色油腻。

    看着那肮脏的手,衣着光鲜的孩子皱了皱眉头,摇着头走开了。自始至终,他的表情里都带着几分恍惚,仿佛正行走在这里的只是他的躯体,而他的灵魂早已不知道跑去了哪里。

    “少爷,求您了,施舍点吃的吧。小迈克,我弟弟他快饿死了……我叫汤米,我愿意为您做任何事,求您开开恩吧……”那少年跟在他身后,痛哭着哀求。这眼前的孩子或许是他唯一的希望了。

    “你弟弟?他在哪?”那华服孩子的眼睛闪动了一点怜悯的光芒。

    在一堆腐朽的木板和茅草搭成的窝棚中,另一个褴褛的孩子正在被当作床铺的干草堆中瑟瑟发抖。他的面色苍白,嘴唇干裂,两眼无神地睁着,口中发出细微的呻吟声。

    “求您了,少爷,救救他,求……”

    不等说完,华服的孩子一把跪在眼前的汤米推开,用手在自己的衣兜和袋子里掏摸着,半晌只摸出了半块饼干。他尝试着将饼干送到饥饿的小迈克嘴边,可那孩子几乎已经失去咀嚼的力气了。他只有把饼干放在那孩子的嘴里,希望他口中的涎水可以将饼干溶在嘴里咽下去。

    “等我,一定要等我!”对跪在一边感恩的兄长说完,那华服的孩子奔出贫民窟狭窄的街道,绕过一片拥挤的广场,从后门溜进一个高贵的府邸,穿过草坪,爬进厨房,趁着厨师没注意的时候,从厨房的案板上摸走一瓶牛奶和几块饼干。走出厨房,他把牛奶和糕点放进自己的口袋,转身冲出府邸,冲过广场,冲进贫民窟,冲进那破旧阴冷的窝棚。

    窝棚里,哥哥将弟弟搂抱在怀里,沉默地哭泣。

    “快,快……牛……牛奶。”他还没有发觉出了什么问题,极力调整着急促的气息,努力地将牛奶缓慢灌入弟弟青紫色的双唇。

    灌入口中的牛奶又从嘴里涌了出来,流到兄弟二人的衣衫上,流到地上散落的茅草中,最后消失不见。小迈克对他口中的食物再也没有任何反应。

    他已经死了。

    汤米轻轻将弟弟的尸体放回干草堆,然后跪倒在失神惊愕的华服孩子面前,带着哭泣的声音大声说:“谢谢您,少爷,达瑞摩斯保佑您全家!谢谢……”泪水顺着少年的脸滚落,滴在冰冷的地面上,脆弱地碎裂。

    “我不是少爷,我只是巴克夏少爷的替身。”那孩子看着弟弟的尸首,喃喃地说,“我叫弗莱德。”

    ……

    “汤米,说好了中午在这里见,我教你识字,你怎么又迟到了。”十三岁的弗莱德责备着他年长的伙伴。

    “对不起,我来晚了。”

    “等等,你的脸怎么了?”眼尖的弗莱德看见了汤米青肿的眼眶,“你又和人打架了,疼不疼?”

    “没什么,不要紧的。”汤米躲闪着避开弗莱德的目光,“乔比我更惨。”

    “为什么又和他打架?”

    “我才没和他打架,我是教训他。谁让他说……说……”汤米忽然吞吞吐吐,不愿把话全说出来。

    “他说什么了?”

    “他说,巴克夏伯爵是个吸血鬼,只知道加税,根本不管我们的死活。还说你……”

    “说我是他的帮凶、跟班还是狗腿子?”

    没有回答,汤米把头垂得更低了。

    “随便他们去说就是了,我又不会被他们说得少块肉。”弗莱德感激地看着汤米。

    “那可不行,谁也不能说我朋友的坏话。”汤米忽然昂起头,激愤地大声说道。听了这话,弗莱德幼小的身躯微微颤抖了一下。

    “汤米……”弗莱德小声说。

    “什么?”

    “我是……你的朋友吗?”弗莱德怯怯地问。

    “你是,弗莱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汤米肯定地点了点头,又问,“我呢?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吗?”

    “你不是,汤米。”弗莱德用力摇着头,“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弗莱德,从今天起,除了教我识字,再教我拳击和摔跤吧。你不是说你的老师什么都教么?你一定也学过这些了。”

    “学是学过,可为什么忽然想起这个呢?弄得全身是伤,挺难受的。”

    “因为要是还有人说你的坏话,我就可以狠狠地教训他们了。”说完这话,汤米又傻傻地笑了,指着自己黑青一圈的左眼说:“而且不用被他们打的那么难看。”

    面对着坦荡微笑的朋友,黑发的英俊少年眼圈红红的,拼命忍住不让泪水掉落下来,用力点头答应着。

    “好了,不是说好要教我识字的么?现在就开始吧。”汤米拍了拍弗莱德的头,提醒着他。

    “恩,我们现在就开始。你想先学什么?”

    “‘朋友’,你告诉我‘朋友’写出来是什么样子好吗?”

    学习识字的机会让十五岁的汤米跃跃欲试,他兴奋地抓起一根树枝,随着弗莱德的动作在泥地上写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单词。

    两个“朋友”肩并肩地排列在地上,一个优雅端正,另一个带着几分粗野的痕迹,正如站在一边写下它们的两个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