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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枫的身材也不算高大强壮,反倒是猥琐男子这一边,有两个一八以上的壮汉。

    而如果比气势,林枫先是十几年的学生,又是几年的科学研究,足不出户,是怎么看怎么属于文弱书生。就是得了神农地师传承,那也不是战斗传承不是。

    “草泥马,老子今天干死你。”

    疤嘴男子突然脸上闪过一抹凶狠,猛然再次扑了上来,手上竟然多来一把匕首。

    这些人心狠手辣,特别是对不如他们的人。林枫身上的衣服,使得疤嘴打算杀掉林枫。

    面对这样的情况,不少人都吓坏了,有的不忍心的已经闭上了双眼。

    不过,林枫可不会坐以待毙,不要看林枫看上去是个文人,他也确实过了多年的文人生活,但这可不是他第一次面对刀子了。

    上学的时候,他便遇过打劫的小混混。当年的小混混,可是什么刀具都敢使的。

    而且你越怕,他们越是欺负你,越是打劫你。

    林枫没钱,所以狠狠地和他们干过。后来上了大学,他才免了性子。

    林枫看到匕首,根本想都没想,直接掀起饮品店摆在外面桌子的桌面,就那么甩了出去。

    “呼”,“砰”。

    桌面旋转着飞出,疤嘴还想挡,他又怎么可能挡的住。

    旋转的桌面撞上他的胳膊,发出骨折的声音,带着混混狠狠地撞上了街对面的店面,直接扑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你这朋友还是个打架的好手。”王大力松口气说。

    他们刚刚在咖啡屋结了账,人还没有出去,这边便打起来了。

    而孙蕾一看开打了,二话不说,便往这也冲,王大力是拦也拦不住。

    不过他们开打的迅速,结束的也迅速。刚出了咖啡屋,这边已经打完了。

    “这,我也不知道。”

    孙蕾想了想,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林枫这么能打。

    她当然不知道了,林枫认识她的时候,早已经不再打架好多年了。

    生活就像弓虽,反抗不了,就要接受,而对农村的孩子来说,除了学费外,还需要拥有一定的暴力手段,以对抗打劫自己的,高年级,或是社会上的混混们。

    林枫已经好多年没出过手了,不过他却发现自己打架的本事更强了。

    虽然身上挨了几棍,一开始挺痛的,不过很快就没有什么感觉了。

    不得不说,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实在太好了,他估计,只要不动刀子,就算是再多几个人,他都能够对付得了。

    孙蕾想不到林枫为什么这么能打,她也就不想了,而是说:“走吧!把这些混混抓起来。”

    王大力却说:“不用了。这里就交给当地警察吧!”

    这时候,一阵急促的警笛声由远而近,然后一辆警车开了过来。

    来得挺快的。

    不过,恐怕没人想的到,报警的会是王大力,打过这个电话,他便带上孙蕾离开了。

    不知道是什么人报的警,林枫也不惧,有这么多围观者,说起来他也是受害者。

    从警车上下来两个警察,一个三十岁左右,一个四十岁上下,全都是警司级别以上的。

    “怎么回事?”

    三十岁的那个是个大高个,看上去比林枫都要高一些,走了过来,看到林枫衣服破烂,脸上有伤痕,当即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