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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毛又抬起了胳膊,手掌从他眼前扫过,落在自己了前额上,随即往上撸了撸头发,同时伸出舌头迅速舔了下嘴唇两圈;然后咬着牙笑道,“说得对,咱们走!”

    他一动不动站在那,好像眼睛都没眨过,我以为黄毛会一巴掌打他脸上,但是没有,黄毛走了,顺手牵着我的“千里马”。

    我绝不会丢下“千里马”,所以不要命地冲上前拉住了后座。

    “你是不是找死?你他妈给我松开手,信我能弄死你不!”红毛指着我的鼻子说。我已经害怕到了极点,到了听天由命的地步,但还没有松手,不管怎样,“千里马”不能丢。

    “等一下,我还没有说完。你们几个听我把话说完,成不成?”他再次开口,口气多了些不耐烦。

    “好,你说!”红毛准备等他说完就弄死我。

    “拿了人钱不碰人,这是规矩。那你既然碰了人,这钱,就不能再拿啦!”他说完,我耳边恍若响起了慷慨激昂的行军进行曲,心里慢慢烧起了一团火,愤怒的火;烧的是逆来顺受,刚刚的逆来顺受,过去的逆来顺受。

    黄毛一个箭步窜到了他脸跟前,怒目圆睁,“我是不是给你脸啦?你没完没了是呗?你哪条道上混的啊?”

    他长吸了一口气:“把钱还有车子搁这,你们快滚,快点滚。”

    “我□□妈的,真上脸啊!”黄毛说着身子后撤一小步,随即一脚踹向了他的肚子。

    他果然不是吃素的,身子侧开,右手搂住了黄毛的腿,左手拽住其头发,右腿一绊,黄毛整个就侧摔到地上。

    连贯流畅潇洒的动作令我叹为观止。事还没有了,另外两个人看着黄毛被打,叫骂着上去帮架。我没有迟疑地冲上去,在背后护着他,替他挨些打。

    虽然街道冷清,但五个人的混打场面,还是引起了不少人的远观。我记不清后加入的那群人什么时候从丁字路口跑过来的,我只记住了那三个劫道的人被追着打地嗷嗷直叫的样子。最终,他们扔下了我的22块钱,扔下了内存卡,没敢吭一声,垂头丧脸地离开了。

    我扶起“千里马”之后,就在原地怔着,听他们讲话;时不时瞟一眼地上的钱。

    一个高高的留着斜庞克发型的男生对他说:“你这包烟买的不易啊!没事吧?早点打电话呀!”

    他淡淡地说:“能有什么事!就当热身啦。待会还要揍吴洋那狗日的呢!”

    “这个弟弟谁啊?刚才是啥情况?”另一个人指着我说。

    这句话出口后,他可算意识到了我的存在:“弟弟,你说你刚刚倒是跟他们打啊,你在我后面可着劲让人揍是什么意思?”

    所有人都笑了,包括我,我还能笑得出来。

    “行,也算缘分一场。我们还有事,你早点回家吧。”他说完就转身,跟那一群人有说有笑有吵又骂地往丁字路口方向走。

    丁字路口东面是一块不大的荒地,公共汽车公司画地为圈,把它作为车站。因为是上车买票,所以连售票处的建材也省了。汽车通往丰县城里,我却没坐过几次。

    路口拐进去就是北街,往北直走到头路口分岔,西北一条“初小路”通往育英,东北一条“高中路”通往高中部。育英跟欢口高中的直线距离不过一千米。

    我应该拾起钱就回家。经此一吓,我觉得此刻的欢口街可怕的就像地狱,村里仿佛安逸的天堂。

    但不管有多想,我都没有扭头回家。因为在我心底正有一股愤怒正难以阻遏地喷发,它比渴望安逸更加强烈;它像一颗种子,埋在压迫中,生根、发芽,煎熬里积蓄着力量。不被人欺凌,无论主任还是流氓;像大人一样活着,不以成绩论得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这些,就是我眼前的自由。所以,我捡起内存卡放在裤兜里,攥着钱、牵起车就去追他。

    我追上他,并且挡住了他的去路。他的眉头稍显疑惑,到我伸出右手将二十二块钱捧送时,那疑惑已经扩延至眼睛了。而我也已经意识不到自己做的究竟是一件多么荒唐可笑的事情。

    “弟弟,给钱是个什么意思?我这兄弟,向来卖艺不卖身的。”斜庞克发型的男生笑道。

    他平静地盯着我,等我的解释,可我现在根本说不出话来。二十几秒后,他伸手拿走了钱,继续往前走,我心花怒放地跟在后面。他拿了我的钱,我跟着他走,顺理成章。

    我将千里马锁在了一个书店门口,随着他们到了高中部附近,汇合了另一帮人,散烟、寒暄后沿着沙子路向北走,直到左前方林子里出现了又一群黑影和几支燃烧着的亮红色烟头。天空的最后一丝明亮正在随着晚霞的离开而消逝,我已然分不清周围的人谁是谁,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

    他行在最前面,不快也不慢,维系在最镇定的节奏。我随从他的步伐缓缓冷静下来,直到对面那群人凶神恶煞地冲了过来。

    这么多人的约架,一般都会有一两个熟识双方的人出来调停,把问题谈开,消消火,说说和气话,如果愿意和解,就互相让支烟;如果不愿意,那当事双方单挑,两边人谁都不能插手。群架一般发生在单挑开始之后,因为两方的兄弟总有一个忍不住帮手的。

    但这场架没有调停,没有单挑,两边的人甚至没有丝毫交流就动起手来,也不知道有什么深仇大恨。

    但对于眼前的景况,我无意外的再次懵在当场。这样的混战我见过,远远的见过;远远的还能分出谁打谁,置身其中仅能看到两人一对厮缠在一起,例如有一对先是抱头搂腰,角力争雄;接着互相扯绊,叠罗汉状同时摔倒在地,底下那人立即使力反压过去;最后,你上我下,你来我往地在地上打起滚来。

    数不清的真拳实脚在不足我方圆一米的空间里挥来踢去,我感觉到天旋地转。他们的叫嚷声令我明白了,无论我离得有多近,都只是个旁观者,远远躲着看热闹的旁观者。

    我终于看到了他,五六个人把他围在了中间,生拉硬扯不开后就拳打脚踹;他弓腰低头承受着。这一时刻,我霍然明白到这来的意义所在。身随意动,我跟打了鸡血似的冲向那六个人,其间摘下眼镜放进了裤兜里。

    本来打算借着跑力飞脚踹出一条路来,从而进去帮忙挡揍;但冲到了跟前我竟然没敢下脚,急刹不住撞上了一个人,那人转过头,随之而来的一巴掌落在我右腮帮子上。

    没有眼冒金星,也没有踉跄倒地。这张脸被我爸抽过,被三年级语文老师抽过,被初一数学老师抽过,被年级主任主任抽过,也被不知道叫啥名的主任抽过;它的耐打远远超过自尊的预想。我不再晕眩,逐渐接受现实,却分不清火辣辣的感觉是由内而外,还是由外至内。接下来,我终于失去了理智。这是因为我本来打算进去挨揍的,结果在外围招了打。

    所谓失去理智,就是只剩下一个念头;选择唯一了,专注度与践行力自然就提高了。我剩下的,简单三个字——弄死他。

    我一把薅住了那人的头发,死命往外拉;他吃不了痛跟着走了几步,然后掰开了我的手,气急败坏地扑过来。我抗着生拳硬脚拾起了一节较粗的杨树枝,朝着那人就抡了去,嘴里重复着“脏话+弄死你”句式。

    于是,只会挨打的我又化身疯子,追着人打。当时状态下,如果我手上的是刀,就是追着人砍。激情之下,不需要动机,不考虑后果;不要命的力量,着实可怖。

    天越来越黑,不远处的路灯越来越亮,但好像没有了时间。我搞不清楚混战到了何种阶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束。

    再一次凭棍抡开了想要近我身的人。他们很有经验,看我拿了家伙,他们也就地取材,又是树枝,又是石子,又是砖块。所以背上、腿上也挨了好几下。我不觉得疼,也不觉得累,更没有恐惧。只有愤怒,只剩下了愤怒,我甚至希望刚刚抢劫我的三个人也在这里。

    这是我第一次放手跟人打架,却连个原因都没有。

    突然,一阵阵呼啸的警笛声响起,接着刺眼的车灯射穿了林边的黑暗。所有处在黑暗里的影子都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接着往不同方向逃散开来。我愣在原地,像一只孤魂野鬼。

    警车开到了旁边的大路上停下,我已经扔了树棍,戴上了眼镜。警察问我在这里干什么,问我有没有打架,问我刚刚打架的人都有谁。我低着头一句话没说,因为我真的不知道。

    警察可能感受到了我的无助,或是没有什么办法针对这种愣头青的状态,也没再追问什么,就让我早点回家。

    我沿着高中路往回走,想要去找拔刀相助的平头哥,但他们早已跑得没有踪迹,寻望了一一阵无果后,只能独自返回家里。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七点了,天黑的像到处都有鬼似的,身上火辣辣的疼。

    “我回来啦!”刚进家门,我照例嚎一嗓子,随即意识到,自己终于能正常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