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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残秋。

    秋风萧瑟,凄凉的似要夺走万物的心跳。

    一片片金黄色的树叶无可奈何的飘落下来,一夜的凋零,地上的尸体已经被落叶掩盖的七七八八,但还是掩盖不住令人作恶的气味。

    地上有二十一具尸体,恶臭的血液流的满地都是,烦人的蝇虫嘤嘤作响。没有一具尸体是完整的,横七竖八的四肢到处都是。

    他们显然是在激烈的打斗中,处于绝对的劣势,然后被人用非常快、非常薄的刀削去了手臂、削去了大腿。刀锋掠过到胳膊,胳膊与身体永远的分离;大刀划过胸口,大脑与身体划江而治……

    丁思君看着这满地的尸体、尸体上完整的伤口,不禁感慨:“好快的刀。”

    丁思君不是一个女人,是一个风度翩翩、非常喜欢女人的男人,特别是那种像水蜜桃一样饱满润泽还有非常韵味的女人。他是江湖有名的风流剑客,也有人叫他“采花大盗”,他之所以能活这么久,还没被别人的老公打死,是因为他还有极好的轻功,上天入地速度超快。还有超一流的剑术,除了江湖上的掌门人外,他几乎没有对手。他有个自认为不错的称号,叫,因为“娘子思君”。

    “和你比起来怎么样?”说话的是一个面容阴沉的冷面男子,而且他竟然只有一只眼,眼神还十分尖锐,他的脸因此更“冷”了,令人不寒而栗。

    冷面独眼男叫龙聚峰,是万峰镖局的大当家,响当当的大人物。

    地上的21具尸体就是万峰镖局的伙计,也是他自己最为满意的、亲自挑选的武功最高的二十一位弟子,每一位都是万峰镖局的绝对精英。

    他们每一位出去,都是有模有样的一位斗士。谁也想不到他们会被人如此轻易地杀死。谁也感受不了龙聚峰的内心有多么的凄凉。

    “比我快,快很多。”丁思君淡淡道。

    “无人可敌?”

    “此人武功虽高,但恐怕有把极快的刀?”

    “刀?”

    “对。”

    “什么刀能这么快?”龙聚峰沉思片刻,记忆回溯到二十多年前,想到一个人、一把刀,一把曾经把江湖搞得天翻地覆却无人可敌的魔刀,脱口而出道:“莫非?……”

    “恐怕是江湖上消失已久的天下第一快刀,梨花刀。”

    “梨花刀重现江湖……”

    万峰镖局这趟镖压着的是一箱宝石,是30颗能价值连城、能照亮黑夜的的夜明珠。若是失败了,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因为他是受南阳王的嘱托,恐怕还会面临生命的代价。若是成功,当然也能大赚一笔,同时也能借南阳王的名气打响自己的牌子。

    收益越高,风险越大。为了收益去拼搏固然是一种勇气,但当风险真的来临,有时候却是生命能够承受之重。

    龙聚峰兵分两路,一路自己亲自带队,一路让自己的儿子乔庄打扮暗中带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惨案。

    “如果你丁思君打不过这个拿着梨花刀的人,天下谁还能打的过?”

    “或许赵西京可以。”丁思君沉思片刻回答道。

    “露水剑赵西京?赵西京,赵西京……”龙聚峰一个人楠楠重复道。

    “我想回看看贵公子。”丁思君问道。

    “这没有问题。”龙聚峰答道。

    “贵公子”叫龙天鸣,他没有死在21具尸体之中,也是唯一没有死的人。但是他此时躺在床上,已经昏迷了五天五夜,身体非常消瘦,靠人喂食存活着,他没有右臂,右臂被人用剑削去,没人知道他为了逃命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龙聚峰的家人是在家门口看到龙天鸣的,当时他左手用力堵着右臂伤口,防止流血过多,靠在家门口,昏迷着……从那时起,龙天鸣就没有醒来过,脸色也越发的暗淡惨白,只是他的呼吸却一直未有间断。

    亲传弟子们纷纷殒命,自己的独生子昏迷不醒如同尸体,龙聚峰的的内心是悲哀凄凉、欲哭无泪的,因为一个人悲伤到了极致之后,是哭不出来的。

    但他现在没有懊悔自己接了这么一个单子,他现在满脑子想的只有一件事----不惜一切代价找到凶手,让他感受人世间最痛苦的刑罚后再死去。

    (2)

    仰天的飞檐,仿佛在坚定地宣告人定胜天。米黄色的旗帜在飞檐下、劲风中有韧性地飘荡着,旗帜上四个漆黑大字,

    万峰镖局。

    本来万峰镖局的生意如日中天,可以想象他有可能成为天下第一的镖局。

    如今却有门庭冷落之感。

    丁思君跟着龙聚峰走进威严的大门,穿过偌大的、摆满兵器的庭院,来到一个小小的摆满书卷的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