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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手上,有一本只有我自己才能看到的书。

    书的封面,写着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绝世武功。

    然而翻开一看,里面非但没有什么武功心法,还几乎都是空白的。

    几乎空白,只有第一张纸上,以蝇头细字写下了那个‘必中’技能的具体细节。

    带着技能玩穿越!

    我喜欢。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我试过了,使用这个技能之后,无论石头砸苍蝇,还是竹杆戳鱼,那都是一下一个准。

    问题是……十二个时辰才能用一次。

    或许在某些关键时刻能派上用场,但在日常生活中,那连表演给人看都不够资格——十二个时辰一次的小李飞刀,别人只会觉得你是蒙中的。

    所以我虽然身怀绝技(绝对命中的技能),却只能窝在这个小村庄里当一个小乞丐。

    三年呐……

    终于,关键时刻到了。

    从见到那些大汉手中明晃晃的大刀开始,我就憋着劲,心中默默数数,终于等到昨天砸完苍蝇之后,技能终于冷却的这一瞬!

    竹杆出,人命收。

    “是丐帮的高手!撤,快撤!”

    比起围攻时那种犹豫、闪缩,大汉们逃起命来才真叫麻溜,逃跑功夫明显经过了千锤百炼。

    看来无论什么事情,都是熟能生巧的嘛。

    我望着远方落地的一抹尘埃,心里一松,当场跪倒在地,开始剧烈的呕吐。

    “你怎么样?”名为郑则的少年将我扶起。

    “吐啊吐的就习惯了。”我把嘴一擦,“倒是你,挨了那么多刀,行不行?”

    “男人怎么可能不行!”郑则竖起拇指对着自己,“不过……你真是丐帮的?”

    “我可从来没说过啊。”我耸耸肩。

    “那你会武功?”郑则又问。

    “你觉得呢?”我反问。

    瞎子都看得出我不会武功。

    “那你告诉我,你如果不会武功,刚才是怎么做到的?”郑则带着疑惑的眼神盯住我。

    天赋技能这回事当然不能告诉他。

    我瞥了一眼旁边的死尸,在眼皮跳动两次之后就决定了说法:“因为……我手够快!”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郑则反剪双手,来回踱步,“如果你没有预先暗示自己是丐帮中人,那么就算杀死了首领,剩下的人恐怕还不会逃得这么干脆,你不但手快,心也够快,好!好!好!”

    我捏住额头:“你也就比我大几岁,不要装着一副前辈高人的样子好吗?”

    郑则转过身来,正色道:“你肯定不是一个普通的小乞丐,你究竟是什么人?”

    “先别管这个。”我岔开话题,“现在咱俩都背了人命官司,怎么办?”

    “这好办。”郑则道,“蕲州是我的地盘,只要你跟我到蕲州去,什么麻烦都没有了。”

    “那赶紧走!”听他的口气,背景似乎还挺深。

    我已经开始幻想自己脱离乞丐这种黑暗系职业,过着一些锦衣玉食,酒池肉林的奢靡生活了。

    “不过……”郑则又道,“我们两个一起上路太显眼,还是得分头行事——记住,到了蕲州,马上去找鹰爪门,给他们看这个……”

    说着,郑则掏出一根毛。

    一根鹰的翎羽。

    黄金的!

    “真金的?”我咽着口水,接过鹰毛。

    “谈钱就俗了,这是我们鹰爪门的信物,有了它,你能在蕲州横着走。”郑则的语气十分自豪。

    说完这些,郑则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呼……